因此,郑玄对《士冠礼》《郊特牲》之文,做出完全不同于《白虎通》的解释。
现实中,我们常常见到这两种偏颇,有的人从菩萨道起修,便偏执所有人都要从菩萨道起修,导致以深破浅,譬如以大乘破小乘。凡师没有现证空性之前,发起的必然是夹杂着我法二执习气的世俗菩提心,这就要求他时刻不忘两件事:一是时刻不忘以上求下化为最高目标,二是时刻不忘对治自己的我执习气。
第三,已发起自度度他、度尽众生的菩提心。对于外明,弥勒菩萨说应与内学同时修学,因为菩萨道行者应勤学一切明处,而菩薩只有在学习佛法的同时广学外四明,才可称为勤求一切明处(《瑜伽师地论》)。空、假、中心,即三而一、即一而三,名为悟。总相教法是佛陀教化九界凡圣的教法总纲,是所有菩萨道弟子都应该修习的基本教法,如果偏执别相教法而不研习总相教法,很容易陷入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狭隘境地。至于粗邪见,由于它不相信因果,认为行善会得恶报、行恶会得善报,根本破坏了因果不爽、善恶有报的真理,信奉这种邪见的众生不但得不到涅槃乐,甚至连世间乐都得不到。
这诚然不错,但我们应知道,圣师之所以成为圣师,也是通达了总相教法才能为圣师的。所以,《妙法莲华经》说善知识是众生成佛的大因缘,《大般涅槃经》更具体地说:若离四法得涅槃者,无有是处。20 郑注引孟子所云三代税制,夏代一家耕作五十亩而贡五亩,殷代一家得七十亩而助七亩,周代一家得百亩而彻十亩,其实都是什一而税。
宣十五年传云:古者什一而藉。《离骚》所歌湘夫人,舜妃也。周则墨者使守门,劓者使守关,宫者使守内,刖者使守囿,髡者使守积。郑君定义古字,以为:古者,据时而道前代之言。
3.古者公田藉而不税 田税之法,论说纷纷,而郑玄同样据《周礼》,把不同《周礼》之古制,变成夏殷制。夏则有贡无助,殷则有助无贡。
东晋琅琊世子未周而卒,大司农表宜谥琅琊世子哀愍。在今文经学思想中,经书内部并没有时间意识,因此,经书中的法,就是孔子一王大法为汉制法意义上的孔子法,而不是历代圣王之法的集合。琅琊世子虽正体乎上,生而全贵,适可明嫡统之义,未足定为谥之证也。总之,经文是最终的目的,五帝三王法各不同,只是解释经文的方法与手段。
周虽以士为爵,犹无谥也。也就是说,如果五帝、三王之法各不相同,那么,经书中所包含的,到底是一套法,还是多套法?如果是多套法,便意味着价值的多元化,这种价值的多元化在何种意义上可以成为经学? 两汉今文家说与两汉政教中,都极力强调,经书中有一套共同的法,即便经书的材料有时代的差别,例如《尚书·尧典》述尧舜,《诗经·商颂》述殷商,《周颂》言周事,但是,这些经典都经过孔子的删削述作,不同时代的制度、义理,都归结到孔子一人之手,因此,这些制度、义理并没有根本性的矛盾,是同一套法。是言诸侯不盟,以章有信也,没有人会读出古者不盟,今必须盟。故郑此注引《虞书》并云周则如何,则是以为《王制》此经所云,与《祭统》一样,非周制也。
是以周灵王太子聪哲明智,年过成童,亡犹无谥。《礼记·昏义》并郑注云: 《昏义》:古者天子后立六宫,三夫人、九嫔、二十七世妇、八十一御妻,以听天下之内治,以明章妇顺,故天下内和而家理。
郑注:古,谓殷以前也。14郑玄注,贾公彦疏:《周礼注疏》,《十三经注疏》,台北:艺文印书馆,2007年,第562、583、322页。
两汉今文家说的理解方式,都是消除经学内部的时间性,而将经学理论化。而其典型的例子,便是郑玄对经典中的古今问题的新辨。若以此古者诘问郑君,郑君也会认为,《昏义》七十子后学所记,在衰周之时,故于周公制作礼乐之时,也可称古。郑君注经,善于随文求义,缘隙奋笔,古字经常就是郑君的隙。孙皓问云:诸侯五年再相朝,不知所合典礼。《士冠经》曰:天子之元子犹士也。
《论语》中有古今对照者,更为明显。而刑余之人,则排除在共同生活之外。
因此可以说,自经传之文以至于两汉今文经学的解释,经书所载,虽然有先王之法,而且,不同的先王之间,五帝三王,礼乐不同,但是,经书经过孔子删削述作,便成为孔子之法,不管是尧舜,还是殷商,还是文武,都被组合到一套共同的法度之中。主后者,则经书所述历代圣王,皆为实事,而孔子只是述而不作之老儒,故经学可以成为孔子之前的历史。
其言古者,既不同于鲁庄公礼失之后之法,也不同于周制士可以有爵而无谥之法。故曰:天子听男教,后听女顺,天子理阳道,后治阴德。
14士之有爵,经文可证者甚多,如《周礼·掌客》云:群介、行人、宰史,以其爵等为之牢礼之陈数。而郑玄注经,擅长于在字里行间寻找平衡、弥合经义的解释,《祭统》之文恰有古字,因此,郑玄专门解释此古字: 《祭统》:古者不使刑人守门。三夫人以下百二十人,周制也。称子而卒,皆无谥,名未成也。
有据经记而推导出礼制者,《白虎通》云:爵人于朝者,示不私人以官,与众共之义也。宣元年传云:古者大夫已去,三年待放。
郑注云:九仪,谓命者五,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也。自后公卿无爵而谥,导所议也。
而对郑玄而言,《周礼》经文本身的完整性不容置疑,世相朝与《左传》五年再相朝的矛盾,本身完全不可调和,《左传》所云古之制,既不能说《左传》之言违经不正,便必须做出相应的解释。注释: 1班固撰,陈立注:《白虎通疏证》,中华书局,1997年,第447页。
不言其君者,公家不畜,士庶不友,放之远地,欲去听所之,故不系国,不系国,故不言其君。13房玄龄:《晋书》,中华书局,1974年,第1745页。夏、殷之时,天子盖六年一巡守,诸侯间而朝天子。因此,郑玄对《士冠礼》《郊特牲》之文,做出完全不同于《白虎通》的解释。
3臣闻以下,即引《祭统》,而《祭统》所言是古者,此古者,即礼义之正也。14既言其士一命,则是士有爵也。
2《郊特牲》之言,也可以推出今生无爵,死可以有谥,但之所以不能如此推断者,以经传之言,本有确定的标准,言古是言礼义之正,非言今可不必如此。对郑玄而言,《周礼》此诸侯邦交世相朝,与《左传》的诸侯五年再相朝,二者在文字、制度上,都相互矛盾。
9何休注,徐彦疏:《春秋公羊传注疏》,《十三经注疏》,台北:艺文印书馆,2007年,第127页。但是,如果把《周官》与《左传》纳入经学范围,则出现了另一种制度。